借錢不還,如何讓債務人承擔你的討債費,廣東討債公司是指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并依法取得討債律師執業證書,接受委托或者指定,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既然是服務自然是要收取費用的。一般在司法實踐中廣東討債公司討債費的承擔是“誰委托誰付費”,你的討債費是由你來承擔,但是今天廣東討債公司就給大家介紹幾種討債費由對方承擔的情況。
首先是在合同中明確約定討債費由違約方承擔,廣東討債公司根據合同自由原則,只要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有約定討債費由違約方承擔,債權人則在委托廣東討債公司或起訴債務人。
關于債權人討債費要求由違約方承擔的訴訟請求,一般都會得到法院或仲裁機構的支持。因此,雙方在擬定合同時,可將討債費列為違約賠償內容中,并且可以將討債費的承擔方式、承擔標準也詳細列明,以便將來得到快速解決。
那債權人如果沒有對討債費進行約定又或者不是合同糾紛相關的案件呢?委托深圳要債公司討債費還能不能讓對方承擔呢?答案是可以的。某些特定的情形下,法律明確規定了是由對方承擔討債一切費用,下面,我們來一一介紹。
一、法律援助類案件
深圳要債公司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問題的聯合通知》的規定,法律援助人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費、文印費、交通通訊費、調查取證費等辦案必要開支,受援方列入訴訟請求的,法院可根據具體情況判由非受援的敗訴方承擔。
二、侵犯知識產權類案件
深圳要債公司根據《著作權法》第48條規定: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6條規定:著作權法第48條第1款規定的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包括權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對侵權行為進行調查、取證的合理費用。
三、不正當競爭案件
廣東討債公司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20條規定: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給被侵害的經營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被侵害的經營者的損失難以計算的,賠償額為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潤;并應當承擔被侵害的經營者因調查該經營者侵害其合法權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
四、債權人行使撤銷權、實現擔保債權類案件
深圳要債公司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26條明確規定了: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所支付的討債公司代理費、差旅費等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第三人有過錯的,應當適當分擔。
深圳要債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21條規定: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及實現債權的費用。該條款中“實現債權的費用”應當包括合理的討債費。
五、仲裁案件
不少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規則中都存在有關辦案費用分擔的規定。仲裁可對討債費由敗訴方承擔的仲裁請求予以支持。
六、交通事故、醫療糾紛、人身傷害等侵權類案件
廣東討債公司根據《民法通則》第119條規定: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并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扶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
廣東討債公司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第3款規定: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這兩條規定中的“等費用”和“等其他合理費用”,說明國家法律除了保護明列在法條上的損失外,也概括保護其他合理的費用,這為討債費最終由賠償義務人承擔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據,我國部分地區的法院對此是支持的。
七、虛假訴訟、惡意訴訟等非誠信訴訟案件
深圳要債公司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進一步推進案件繁簡分流優化司法資源配置的若干意見》第22條當事人存在濫用訴訟權利、拖延承擔訴訟義務等明顯不當行為,造成訴訟對方或第三人直接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無過錯方依法提出的賠償合理的討債費用等正當要求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