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欠款,自己手上沒有證據,打官司證據在對方手里怎么辦?打官司的核心就是打證據,我們深圳要賬公司教你一招,證據在對方手里你也能贏,如果你的核心證據在對方手里,你可以提前向法院申請調查取證,這樣在開庭時就可以直接要求對方提供證據。如果對方有能力提供而拒不提供,那我們就堅持申請法庭調查取證。
法院調查取證費時費力,如果不想去,就會限定對方在一定時間內提供證據,如果對方還不提供證據的話,舉證責任就直接轉移給對方了,由對方來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后果,法庭如果沒有給對方限定時間,那法庭就必須調查了,你懂了嗎?如果你有債務糾紛問題,可以通過電話咨詢我。
遇到欠錢不還,打官司要講技巧,證據不全,教你一招,你也可以把官司打贏,首先你要了解當事人有一項基本權利,叫做發問權,打官司,法官不會主動提示你,該讓你發問了,發問權是要你在舉證完成之后,主動提出來告訴法官,有問題需要向對方發問,這時被告必須對你的問題如實回答,否則他說的話將要承擔法律責任。
欠款人如果他在法庭上說假話,法院就根據他的假話作出判決,那你在后面找到相應的證據。證明他在法庭上說了假話,就可以把他送進去,對方律師很清楚這一點,甚于這一點,很多人不敢在法庭上說假話,但是你自己沒有利用好發問權向對方發問,對方自然就不用陳述,這樣你就喪失了收集有利證據和固定有利事實的機會,打官司,你證據不足,就一定要利用好發言權。我是深圳收債公司王總,有任何債務問題隨時聯系我。